泉州市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尊龙凯时注册

泉州市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泉州市公安局 时间:2022-01-19 17:13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在泉州市公安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gaj.quan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并报送泉州市档案馆、图书馆。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泉州市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泉州市鲤城区东街62号,邮编:362000,电话:0595-22180356)。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和营商环境持续提升专项行动,精心制定《2021年泉州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细化责任、创新载体,严谨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年内,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1条,其中机构设置类信息4条、政策文件类信息4条、业务工作类信息13条、人事任免类信息30条,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30条。

  (一)着力规范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公开办《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改版升级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统一栏目名称和信息格式,为群众提供更直观、更优质的信息查询服务。针对政务新媒体重复建设和政府信息公开不够规范等问题,组织全市公安机关对公安新媒体进行摸底调查、整合关停,督促责任单位依法依规开展运营工作,有效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高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坚持依托传统平台与运用新型载体相结合,畅通线上、线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建立健全重点提醒、跟进落实和内容校核等制度,明确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程序,全力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采取以会代训、岗前培训等形式,组织警种部门内勤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消除认识误区,明确工作内容、办理流程和相关要求,不断提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能力和水平。年内,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其中互联网受理3件,信函受理4件,申请事项主要涉及户籍管理、交通管理、咨询投诉等方面内容,均在法定时限内作出答复,答复率100%。

  (三)及时发布解读重要政策。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进一步压紧压实政府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协调相关警种部门跟进解读户籍管理、交通管理等政策文件,做到应解读尽解读。年内,共发布政策解读材料18篇。如,《泉州市公安局关于全面推行落户便利化若干措施的通知》发布后,针对部分群众对户籍业务“自由办”“掌上办”“自助办”“便捷办”“承诺办”“上门办”等便民惠企举措了解不全面、理解不到位等情况,组织户政等部门通过下基层督导、入企业宣传、参加在线访谈和开展集中报道等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地解读便利措施,使相关政策更好地惠及群众。

  (四)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围绕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开展“团圆”行动、整治“酒醉驾”违法犯罪等群众关心、社会关切的工作,通过举办新闻发布会、参加在线访谈、组织媒体集中采访等形式,及时、准确地发布权威信息,加强社会舆论正面引导,严防发生负面炒作。年内,全市公安机关共举办新闻发布会13场。

  (五)全面加强监督保障。坚持考评促动、跟进推动,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属各单位年度工作综合考评范畴,有力调动局属各单位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标对表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进一步分解指标任务、明确责任部门,督促指导局属单位做好相关工作,有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落地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4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40623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844

  行政强制

  23316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27.6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1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1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1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存在主动公开数量较少、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信息公开培训力度不够大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2022年,我局将认真按照上级机关的部署要求,通过适时组织培训和工作交流等形式,引导局属各单位准确把握条例要求,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源头认定、保密审查、考评考核等制度,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积极运用图表、视频、漫画等形式,加强政策文件解读,让广大群众“易理解、多受益”。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
网站地图